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会同工会和工商联、企联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心爱护职工。
关爱职工、遵规守信、练好内功、感恩奉献,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在今年7月11日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上,392家受表彰单位发出倡议。他们是十八大以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自觉践行社会责任新时代精神的优秀代表。
惟有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才能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把职工放在心上,职工才能把企业发展的责任扛在肩上”。劳动关系中“人”是主体,解决好“人”的问题,职工与企业才能共同成长,企业高质量发展才能有可靠的保障。新奥集团的“精准服务、弹性关怀”,微创医疗的“共同成长、体贴入微”,海特高新的“和谐共生、共同发展”,都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民营经济领域的生动体现。
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尤其要加强民营企业科学发展。劳动关系是否和谐,是检验“企业家健康成长、企业健康发展”的试金石。民营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阵地。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要深入企业调研,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要善用“互联网+”手段,创新服务方式,保障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发挥商会调解优势,维护民营经济领域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将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商联的六项基本任务之一。近年来,全国工商联高度重视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三方协调机制,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参与劳动立法协商,定期发布劳动关系报告,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推进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工商联作为企业代表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次受表彰的342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就有163家、占比达到48%。
广大民营企业应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坚持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实现共同成长,特别是面对复杂形势,要沉着冷静、苦练内功,填补短板、强化弱项,坚持完善法人治理、依法诚信经营,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把守法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中,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展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随着时代发展,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催生出新的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态势。民营企业面临着如何在企业转型升级中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如何有效适应劳动力市场出现的新情况等问题,需要持续练好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