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一个重要论断,“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并就完善分配制度作出重要部署,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一重要部署,对于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扎扎实实朝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初次分配制度、再分配制度、第三次分配制度,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要相互协调配套。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最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配置生产要素,促进高质量发展,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同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要发挥好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要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机制,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完善分配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