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并作出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新形势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进一步完善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政策体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区域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呈现新格局。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新征程上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强调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一定能够发挥各地优势、实现协调发展、形成整体合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