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文化的共性,体现的是整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具有宏观的视野与整体的形象追求。
完全的集中和统一有其规模化的优势,但是若不强调个性则无法体现基层的个性,无具体指向性,无具体内容,也就没有活力。同时,基层文化一旦失去个性特色,对于总体文化的执行也就不会有成效。
如果集团在宏观与微观、总体与细节方面完全统一起来不但无法使集团文化落在实处,还会使基层员工接受起来难度加大。
因此,完全统一的文化存在着不少问题。反过来说,集团文化如果没有核心理念、全局性的文化主张及价值观的信仰体系,集团就会出现混乱的文化状态,形不成集团意识,也就无法统一大家的意志,失去精神之魂的统领,就会失去整体的规模效应及感召力,同样不可取。在处理集团文化与基层文化的问题上,中外企业的实践证明,二者统一协调、融合发展是可行而且高效的。
集团公司在发展速度、地域文化、历史传统、价值取向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基于这种情况,集团对基层的统放要把握好度和节奏。在融合时二者应统一协调,坚持共性,突出个性。下级对上级的文化深入理解、坚决执行、丰富补充。
在这个过程中,要准确把握集团和下属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各自的任务重点和职责划分。明确哪个层次、哪个部门应做什么,要职责明确。否则,可能会倒退到经验型的混乱状态之中。
具体来说,集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任务和职责可分为五“布”。
1.布“魂”,即提出企业的核心灵魂。
可以用有冲击力的两三句话集中表述,不宜过多。核心的灵魂包括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发展战略等,比如: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追求卓越,努力超越”。一个集团公司的制度和规范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根据行业特点、产品结构,从核心理念上来规定并进行统一。
集团在细节布置方面不要限制过多。细节性的理念由基层根据自己的特点及传统在核心理念总体原则的指导下去创新。基层企业不可和集团的理念背道而驰,要围绕集团的核心理念丰富自己的特点。在行为规范上亦然,集团规定总的行为规范,细节交给下属各级公司来规定,下级公司可根据自己的特色去补充并创新。
2.布“局”,即提出企业文化的建设规划,包括长远规划与近期规划。
全局性的规划包括两到三年之内的规划,同时,还要出台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可从思路、方法及渠道方面给予下级建议。此外,指导意见中还要注意统一评价标准,而不是对与不对的是非评价。重要的是企业文化建设的考核,而非内容的是非评价。内容上只要把集团文化和基层个性文化结合起来就是好的,不存在对错之分。
具体而言,这样的评价重点在于企业做没做,怎么做,效果怎样,大家的反应怎样,职工对企业文化理解与接受的程度如何,最后企业文化建设有哪些效果,这些内容要在指导意见的评价中表述清楚。另外,评价标准要便于使用,便于考核。
3.布“道”,即向全体员工开展企业文化知识教育。
企业文化建设方向出现偏差,遇到较大障碍,根本原因都是缺乏对企业文化的基本理论、科学内容、生成规律、衍变模式、本质内涵的科学把握。
企业文化的概念从表面上看好像很容易理解,但如果不用理论知识武装,就可能导致望文生义。另外,企业文化事业正如日中天,它的作用和角色越来越重要,但是社会对企业文化广泛深刻的需求和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参差不齐形成较大的落差,因而有必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知识的普及。
4.布“法”,即在方法、渠道上要讲得细。
可通过各种方式,例如:业内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演讲、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等,从各个方面让大家学习并体会,并强化内外学习。
在此基础上,集团可总结出经验和规律。例如:总结出一批先进个人及集体,教给大家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与路径。
5.布“点”,即树立一批企业文化建设的典型,以点带面,树立标杆,以便学习。
集团规定核心内容、非本质内容要给基层留有表达的空间和充分的余地。
集团公司重点在于引导,进行必要的限制,而非过多的限制。明确集团与基层企业各自文化建设的重点及任务所在,明确各自职责,防止越俎代庖。
要找准集团与基层融合的接口,并确定二者衔接以后各自得到空间。
总之,集团公司主要是宏观上把握,细节上指导。
(摘自《企业文化研究》孟凡驰)
孟凡驰教授简介:
教授,现任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1984年开始专心致力于企业文化研究。现在承担的主要任务:研究、授课、报告、咨询、论证、设计。
主要著作有:《企业文化论》《市场经济与企业文化》《企业改革与企业文化》《中国企业文化大辞典》《中国企业文化年鉴》《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经济增长的关键》。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规划中唯一一项企业文化课题: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开发。由北京大学录制,中央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光盘《企业文化理论与实践》、由清华大学清华大讲坛录制,北京东方影视出版公司出版的光盘《用文化管理企业》在全国发行。他还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一百多篇。
兼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资委、中宣部等大专院校和政府机构的企业文化课程,还担任国务院国资委课题评审组组长、部分企业的企业文化顾问,还为北京联想集团、北京同仁堂集团、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双鹤药业、北京东安集团、北京公交集团、山东将军集团、大庆炼化公司、中国一汽集团 河北开滦集团、北京京煤集团、云南电力集团、山东净雅集团、山东黄台电厂、青岛电厂、福建龙岩集团(七匹狼)等企业做过咨询论证工作。他为全国各地区各系统各企业集团做过多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