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高质量发展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改革开放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实践过程中,只有把一些理论问题搞清楚后,才能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实践发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路径依赖等问题,都需要加以解决。
第一个方面,明确衡量高质量发展的标准,这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参照学术界目前关于经济发展质量利害的界定,我们认为衡量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应该从下面六个方面来进行:
一是经济发展的有效性。经济发展的有效性主要是指经济增长的效率,也就是在经济增长过程里面,各种经济资源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关系。二是经济结构的协调性。经济结构的协调性包括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和贸易结构。这些结构之间要相互协调。三是经济发展的创新性。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四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经济发展的过程是经济资源与环境制度等有机整合的过程。所以在资源、环境、制度等因素的基础之上,经济持续发展依赖稀缺资源的利用程度。五是经济发展的平稳性。主要是指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情况,这也是衡量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六是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性。经济发展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国民物质和精神需要,减少贫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所以高质量的发展是为了更多人实现富裕。
第二个方面是要构建高质量发展评判体系,这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这六大体系应包括:一是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这样的指标既有单一指标,也有综合指标。二是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它需要把数量型政策和质量型政策相结合,把长期政策和短期政策相结合,把正向引导和负向约束相结合。三是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它有中观、微观和宏观等多个方面。四是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它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产效益的统一,在统计指标体系里面,除去经济指标之外,生态指标、城市建设、医疗与养老等问题都应纳入。五是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体系。这里也应从多个方面来衡量。六是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体系。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弱化速度指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高质量政绩考核体系里面逐渐要把质量提高,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存效益等指标纳入到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里面。
当前,高质量发展理念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明确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标准,从引入导向上来讲,应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高质量发展的评判体系,对高质量发展实践进行引导。(摘自求是杂志社与中共江苏省委8月24日联合主办的“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任保平